依法追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共计13.41亿元! 12月20日,税务部门公布了网络主播薇娅偷税漏税的处理结果,引发广泛热议。
此案是近期税务部门查处曝光的又一大案,将网络直播和平台经济进一步推入舆论漩涡。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网播带货是不是一门好生意?加强网络主播的税收监管会给平台经济带来哪些影响?新业态会“受伤”吗?
网红主播收入高,但公德意识和法律素养没有提高
近年来,互联网的兴起为直播行业注入了强大的活力。一些网红利用自己的形象优势在社交媒体上聚集人气。依托庞大的粉丝群体,通过直播、带货、打赏等方式进行精准营销。他们在短时间内获得了巨额利润,迅速成长为流量明星和高收入人群。
“近年来,我国公民的税收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但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提高公民的税收意识,尤其是公众人物的税收意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全国政协委员、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卢晓明看来,网络主播是公众人物,尤其是当红的网络主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他们应该以身作则,自觉履行纳税义务。 “很遗憾,一些网络主播的收入增加了,但社会公德意识和法律素养却没有相应提高,这成为他们逃税的根本原因。”
据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席兼秘书长马进介绍,部分网络主播从业人员法律意识薄弱,支付侥幸心理。依法征税;在税务监管方面,我国仍在实行传统的自行申报、税务部门抽查的方式。适应网络直播行业的业态和盈利模式还存在一些不足;此外,网播行业从业人员准入门槛低,也是网络主播批量“逃税”的重要原因。
“对薇娅偷税漏税的处罚发出了一个重要信号:任何行业都应该依法经营,没有法外之地。无论是新兴商业模式,还是传统商业模式,一方面,政府鼓励勤劳致富依法纳税,同时坚决打击偷税漏税者,维护市场公平正义,其实也是在保护市场工人的利益。”马进进一步解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12月22日发布通知,指出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公众人物应严格遵守税法规定,年底前纠正涉税问题。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避免财税监管盲区
因为偷税漏税,薇娅并不是唯一一个“翻车”的。今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特别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文化娱乐领域从业人员的日常税务管理。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设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引导其依法依规建立账户制度,通过审计征收方式申请纳税。至此,已有数千名网络主播主动纳税。
马进坦言,收入来源多、网络主播从业人员信息不透明等多重因素进一步加剧了税务调查的难度。同时,也暴露了财税监管的盲点。不同于传统的税收本土化特点,网络直播行业经营范围的“无国界”给税收监管带来了困难。 “目前的监管主要针对的是平台公司和有直播带货的网络公司。
收入有限,对其他大流量直播运营商的监管没有完善的方式方法。”
那么,根据网络直播“无国界”的特点,如何规避财税监管盲区?马进建议,进一步完善税收机制,直播平台应承担应尽的涉税责任,督促和协助平台主播依法依规办理纳税申报,及时报送网络主播信息和平台运营状况。微信和税务部门。
“同时,建议建立网络主播、平台和税务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即只要你卖东西,有交易,这些信息自然会被平台和税务部门共享。” ,从而实现合理的预扣税。”马进进一步表示,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也需要技术手段的支持。
“这能做到吗?当然,我们还需要从法律的角度进一步探讨其可行性。”马进补充道。
尽快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
直播界风波不断,他们病了很久。在马金看来,随着税收监管的不断加强和税收大数据的威力越来越大,任何侥幸逃税、拼命逃税的行为都将依法受到严惩。
那么,直播带货还是一门好生意吗?在马进看来,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在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就业空间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国家仍然支持和鼓励大家通过这种新兴的商业模式实现就业。
下一步如何推动网络直播规范的发展?马进建议:一是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增强公民守法意识;二是尽快建立行业“黑名单”制度。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马进通过了关于加强视频直播相关财税监管的议案,呼吁关注“网络红色经济”的社会影响,建立不良行为公众人物名单。对于薇娅偷税漏税事件,马进再次提到“黑名单”,进一步呼吁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加强执行。
“应进一步宣传网络主播逃税等违法不道德行为,包括网络主播、网络平台、经纪公司等,此类行为一旦发生,可追回罚款等相对较轻的处理,但应受到行业相应的处罚和约束;如果出现两次以上,属于诚信问题,网红主播及其平台将受到一定的限制。”在马进看来,行业“黑名单”制度可以进一步督促和引导网络直播从业者自觉守法,进一步推动新兴商业模式向更加规范、合法、健康的方向发展。